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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7-28 10:23博客來

〔記者黃建華/高雄報導〕嘉義縣長張花冠姊妹被控貪瀆等案,高雄高分院二審今依洩密罪,改判張花冠1年10月,得易科罰金,以1千元折算1日,全案定讞,張花冠可望免除牢獄之災。至於張的胞妹張瑛姬得易科發金部分則判3年4個月,不得易科罰金部分,應執行1年8月。

據了解,100至101年間,嘉義縣政府承辦「清淨家園暨綠色生活管理計畫」等勞務採購案,張花冠涉嫌以「公務繁忙」等理由,把核定評委的權力,交給妹妹張瑛姬行使。

張瑛姬則涉嫌將評審名單給廠商,並收取回扣400多萬元,但因她不是公務員,依洩密罪判處徒刑10年,張花冠則處徒刑2年6月,並得易科罰金﹔至於張花冠姊妹涉貪瀆部分,均認定罪證不足。

不過,另針對「大埔美二期」洩密案,高雄地院一審判處張花冠1年8個月徒刑,不得易科罰金,高雄高分院經過1年多的審理,於今日上午10點宣判,張花冠除了刑度減輕,並得易科罰金,全案定讞。博客來網路書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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